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关于2026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2026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共有601人申请成绩复核。经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相关学科人员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成绩无误,复核结果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深圳市2026年初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共有601人申请成绩复核。经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相关学科人员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成绩无误,复核结果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9月22日,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2026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二小学启动。活动后召开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座谈会,强调前移防控关口、精准综合施策、强化联防联控。光明区汇报全国近视防控试点区建设,公明第二小学展示校园防控举措与成果,广州、深圳、汕头、江门市教育部门作交流发言。
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各校在全国推行每周至少半天校外实践教学,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深圳已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每周半天计划”探索,近半数学校参与试点,参与学生达65万人。教育部还提出“2115”要求,即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每天1节体育课、课间休息15分钟,并推动将其排进课表和课后服务。
推荐理由:材料同时梳理校外实践教学与“2115”安排的政策方向,并列出课时、场地、交通和经费等落地难点。
深圳外国语学校致远高中教师刘洁发布的班会课讲话短视频在网络走红,抖音平台播放量突破百万。作为高一6班班主任、英语教师,刘洁针对学生因做错题而产生的自我否定,引导全班以“成功或成长”的心态看待得失。视频内容也引发不少成年人的共鸣。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16日。具有高中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办理报名信息核对,学校须于10月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gzxk.szzk.edu.cn/index.html#/Login;社会考生按户籍所在区到指定社会报名点报名。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2026年深圳普通高中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节点、报考对象和体育项目选择要求,便于考生核对资格并按时办理报名。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考生自9月7日起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入场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及人脸识别,手机等违禁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试作弊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违规或涉嫌犯罪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通知,2026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成绩于9月2日9:00起公布。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或报名网站查询成绩,9月18日12:00起可下载打印合格证书。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在9月4日17:00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学校汇总材料须于9月7日12:00前报送市招考办。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说明成绩公布、合格证书打印和成绩复查的时间节点及办理渠道,考生可据此安排查询与后续申请。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2027年度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身份确认受理期为2026年8月15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2027年度高考报名所在地为深圳市的考生,包括外省户籍考生,均可在深圳办理身份确认,须按附件要求携带纸质资料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推荐理由:深圳市明确2027年度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身份确认的受理期限、对象和办理地点,相关考生可据此准备申报材料。
深圳市招考办公布2026年仍有少量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考生可联系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可通过《2026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介》查询,补录期间如遇违规招生,可拨打82181999或发送邮件至zk-szzb@sz.edu.cn反映。
推荐理由:深圳市公布2026年仍有少量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考生可联系学校报名,并可通过投诉渠道监督补录规范。
广东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报名报考及缴费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5日。新生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均从8月25日开始,考生报考时间为9月1日14:00至9月4日17:00,缴费时间为9月2日10:00至9月5日17:00。笔试课程报考费为每科52元,每次考试最多报考4门课程。
推荐理由:材料集中梳理报名、报考、缴费、准考证打印和成绩复核等关键节点,便于考生按时间完成自考流程。
深圳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次划线录取分数线公布,录取分数线根据志愿、录取计划、录取资格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划定。第二次划线投档录取工作将于8月2日上午完成,考生可于中午12:00起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推荐理由:深圳市公布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次划线录取分数线,并明确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录等安排。
深圳市2026年中考第三批次和第二次划线录取志愿填报将于7月30日9:00至31日18:00进行,第三批次计划8月1日录取,第二次划线录取于8月2日上午进行。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两类志愿,第三批次最多填报6个,第二次划线录取最多填报8个;已被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次划线录取。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第三批次和第二次划线录取的填报时段、志愿数量及查询节点,便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区分两类志愿安排。
深圳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划线和投档录取工作于7月26日上午完成,7月26日中午12:00起可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网址为https://szeb.sz.gov.cn/szzkw/zkfw/index.html。投档按“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进行,同分时依次比较生物学与地理(合卷)分数、语数英三科总分;第二批于7月26日下午录取,第三批于7月30—31日填报志愿、8月1日录取。
推荐理由:深圳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公布,并同步说明查询入口、投档规则和后续批次安排,便于考生核对录取进度。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适用于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理化实验操作纳入高中录取计分科目,录取依次按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和统一招生进行;每所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意见自2024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意见明确从2026年起适用的中考科目与高中录取规则,理化实验操作纳入录取计分,公办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
2026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将于5月23、24日举行,广东考区在广州和深圳两地设立考点。通知明确不同类别考生的考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考场号与座位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推荐理由:通知按广州、深圳两地及文史、理工类别公布考点安排,并列出部分香港考生的考点分配和联系方式,便于考生核对赴考地点。
深圳市教育局决定将《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实施期限延长5年,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4日,办法自2025年12月15日开始施行。考试涉及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该科考生总数的2%。
推荐理由:深圳市教育局延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有效期,并明确考试对象、时间安排和成绩呈现方式。
深圳市教育局通知,将《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5月31日。该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设立的民办小学、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十二年制学校,以及现有民办中小学分立、合并和变更层次、名称等情形,内容涵盖举办者、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施、人员配置、办学出资和课程等要求。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修订后的《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明确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教师每学年应完成90学分,每5年不少于450学分,办法自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办法》,明确2周岁至3周岁幼儿园托班的开设条件、人员配备、保育教育和日常管理要求。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可获8万元/班一次性建设(改造)补助和6000元/生/年的日常运营补助。
推荐理由:深圳明确幼儿园托班的开设条件、照护要求与补助标准,家长和办园主体可据此了解2至3岁托育服务安排。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适用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为630分,录取批次依次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和统一招生;公办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文件自2024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2026年起深圳中考计分科目、录取批次和名额分配比例,为初中阶段教学与升学准备提供具体依据。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适用,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实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总分为50分,由现场统一考试36分和过程性评价14分构成,现场统一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
推荐理由:文件将现场项目选择、过程性评价构成及特殊学生缓免考安排一并明确,便于深圳初中生家庭按年级提前规划体育考试准备。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明确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申请就读须年满6周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居住证,并在申请学位时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社保补缴年限不计。各区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办法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学位所需的居住证、居住及社保条件,以及按积分排序录取的规则,便于家庭对照核查申请资格。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并通过评语评价、写实记录、公示确认等环节形成综评档案。方案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综合素质评价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和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按本方案执行。
推荐理由:深圳市教育局明确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流程和结果运用,涉及学生成长记录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参考。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力争达到70%、及格率达到99%,到2030年推动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文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该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深圳学校体育到2025年和2030年的发展目标,并细化课程、赛事、师资、场馆和评价等方面的实施要求。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条件、认定流程、收费标准和绩效考评要求。各区应给予经费扶持,逐步实现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补助经费中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的比例不低于60%。办法自2023年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深圳市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经费扶持和退出机制,为幼儿园办学与家长了解收费和服务标准提供依据。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教学、测评和管理信息化,并要求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拓展性实验比例不少于50%。2024年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科目分值的10%计入科目成绩,2025届毕业生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相应科目分值的10%计入科目成绩;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深圳初中理科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和考试评价改革的分阶段安排,家长可关注实验操作成绩计入方式。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工作室的组建条件、人员规模、申报评审和周期建设要求。办法规定每个工作室每3年为一个周期,市教育局按年度分批拨付共25万元资助经费,并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设立的、面向3至6周岁儿童的幼儿园,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文件明确幼儿园办学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小班、中班、大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25人、30人、35人,并规定选址、园舍、设施和教职工配备等要求。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新设幼儿园在选址、园舍、班额、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具体门槛,并规定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民办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办法明确举办者出资、预算、收费、资产、负债、审计和财务监督等要求,并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结余不得向举办者分配。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制度框架,覆盖出资、收费、资产、审计和监督等关键环节。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全市设立200个左右学区,实现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全覆盖。意见明确学区组建、治理委员会、责任督学、资源共享和考核评价等机制,文件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深圳市教育局明确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组织架构、督导机制和资源共享要求,并提出分阶段建设目标。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课程、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家庭参与和评价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深圳计划到2025年建设100个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创建10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意见自2022年03月0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推荐理由:深圳市明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课程、实践和评价要求,并提出到2025年建设100个基地、100所示范学校等目标。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幼儿园可面向2-3岁婴幼儿开设全日制或半日制托班。每个托班人数不超过20人,婴幼儿与保教人员配比不高于7:1,每个班级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办法自2022年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推荐理由:办法明确深圳幼儿园托班的开设条件、人员配比、班额上限和收费管理要求,为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具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