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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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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6

    江苏省发布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启动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评议,范围包括A类同步练习类和B类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A类由省级组织资格审查和内容评议,B类经市级遴选后由省级复核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列入江苏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推荐目录。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2026年江苏中学部分学科教辅材料的评议范围、送评要求和分类评议流程,出版单位可据此准备申报材料。

6月8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37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将开展2026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重点举办“赓续文脉 典耀中华”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并开展“手拉手”等拓展活动。诵读大赛比赛时间为6月至7月,面向全省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共设7个组别,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诵读大赛复赛。活动坚持公益、自愿和公平原则,不得收费或增加师生负担,参赛文本禁止使用人工智能生成。

5月14日周四
  1.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告61

    江苏省公示2026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2026年普通高考准予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7日,如有异议可联系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为025-83235974、83235898。

    推荐理由:公示明确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考生名单及异议反馈渠道,相关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查询并提出意见。

5月13日周三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90

    江苏发布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及志愿填报录取安排。自2026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由有关高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校测;资格审核、公示须于6月20日前完成,专项计划列入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江苏2026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资格条件及填报录取安排,便于符合条件的考生核对资格和志愿节点。

5月8日周五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79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明确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25000元。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在6月底前完成预申请信息导入,各地高校同步做好困难学生认定、贷款受理和系统核对。通知还要求5月份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并加强还款救助、本息回收和资金监管。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预申请和受理准备要求,江苏各地高校可据此安排宣传、审核与系统录入。

5月7日周四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5

    江苏省教育厅与省委宣传部部署全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江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发布通知,部署全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要求完善校园阅读体系、阅读资源和指导机制。通知提出鼓励学校每周开设1—2节阅读课,开展“每天阅读一小时”“周末阅享半日”行动,中小学每年生均新增近三年内出版的图书至少1册,并推进人工智能与语文教学、数字阅读资源融合。

    推荐理由:通知从校园建设、资源保障、教师指导和数字阅读等方面部署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明确了学校阅读实施与资源建设的具体要求。

4月30日周四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9

    江苏省教育厅下达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计划

    江苏省教育厅下达202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计划,相关计划根据高校办学条件确定。附件分别列出三年制高职(专科)以及五年一贯制高职非师范类、师范类计划表。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下达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计划,覆盖三年制高职和五年一贯制高职等类别。

4月24日周五
4月21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86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考试安全、招生宣传和特殊类型招生管理要求。通知明确,各地和高校不得组织或参与涉考培训及志愿填报有偿服务,严禁炒作高考状元、喜报和升学率等。2026年江苏高考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组织管理、考试安全和招生宣传要求,并涉及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安排。

4月20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93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共有24所高校在江苏开展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其中A类、B类高校各12所。各高校须于5月10日前完成报名、5月25日前完成材料初审,A类考生须于5月31日前确认志愿;入围考生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确定。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院校、报名审核、校考入围和投档录取安排,考生可按A类、B类节点准备志愿确认。

4月13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90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并部署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并部署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重点群体入学和强化监督问责。通知要求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均衡编班等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及变相掐尖。各设区市教育局须于6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联系人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2026年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招生纪律、民生保障和监督要求,市级教育部门须在6月5日前报送实施方案。

4月7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8

    江苏发布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发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方案。方案分别面向三年制高职(专科)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考查安全、招生监督和培养质量管理。

    推荐理由:江苏发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方案,明确组织宣传、考查安全、招生纪律和培养质量等工作要求。

3月25日周三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84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26—2028年度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26—2028年度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以及江苏省中小学生参加的2025—2028学年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竞赛总量,竞赛须遵循自愿参加和公益性原则,不得收费或违规推销,竞赛成绩和奖项不得与升学挂钩,也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26—2028年度中小学生竞赛名单,并明确竞赛自愿参加、零收费及结果不得与升学挂钩等管理要求。

3月5日周四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23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围绕依法治教、立法、依法行政、政务服务、学校治理和法治育人总结主要举措与成效。全年主动发布教育新闻信息4740条,承办建议提案464件,沟通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100%;全省超262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卫士”称号。2026年将推进教育立法、依法行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

2月11日周三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9

    江苏省公布第七期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第七期全省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和各级监督举报电话,明确以此次公布的名单为准。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在当地“白名单”中选择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违规培训等问题可向属地主管部门举报。

    推荐理由:公告说明白名单机构须经审批登记并纳入全国平台监管,同时提供各地监督举报电话,为家长筛选培训机构和反映违规问题提供了查询路径。

1月12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89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继续开展,考生申请、校测与录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申请时间为3月12日至14日17:00,考生可向1所学校申请、填报6个专业;第二轮申请时间为4月14日9:00至15:00。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录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参加单独录取试点。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江苏高职提前招生的报名、校测和录取节点,并细化招生计划、成绩使用及退役士兵单独录取要求,便于考生按类别准备。

1月7日周三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28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2025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2025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结果,451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7位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和50位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资格自2025年11月17日起计算。乡村学校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在乡村学校聘任,定向评价取得职称的乡村教师限在乡村定向岗位聘任使用。

1月5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87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总数为5177人,其中非师范类4487人、师范类690人。非师范类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2日,师范类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至22日,报名时间安排在2026年1月上旬。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6/1/5/art_58320_11705691.html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明确2026年江苏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的计划规模、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便于相关学生按类别准备报名与考试。

12月31日周三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16

    省委教育工委公布第五批江苏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

    省委教育工委公布第五批江苏省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相关项目等100个项目入选。项目经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遴选申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评审和公示后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地和受表彰学校需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党建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

12月19日周五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78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明确专业设置依据、申报流程和分类时间节点。通知提出,2026年原则上不新增教育类(早期教育专业除外)和中医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中职申报截止2026年3月9日,五年制高职和高职专科多项材料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

    推荐理由:通知按中职、五年制高职、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分类明确专业申报要求与时间节点,并设置专业调整和招生约束。

11月24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90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明确报名对象、考试安排、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安排在2026年3月7日至22日,文化统考于2026年4月18日至19日进行;除艺术以外科目组总分1000分,艺术科目组总分700分。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办法同时明确了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奖励及照顾加分政策。

    推荐理由:办法集中明确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的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分值结构和录取流程,便于考生按节点准备。

10月31日周五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34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成立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启动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可推荐基础教育领域书法教育专家3人,相关高校可按条件推荐2人或1人,材料须于2025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每人须提交一幅近期书法或篆刻作品。

10月27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43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家精神在江苏”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教育家精神在江苏”系列活动方案》,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巡回演讲、文艺汇演、视频展播、教育帮扶等活动。方案还提出开设报刊、广播、电视专栏,凝练个人和工作案例,开展课题研究、学术论坛及教师培训,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队伍建设。

1月23日周四
9月27日周四
9月25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47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江涌赴部分大中小学调研教育工作并检查校园安全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涌近日赴南京、常州、泰州、苏州等地部分大中小学调研教育工作,并检查校园安全。调研涉及“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心理健康教育、人工智能通识课、特殊教育、学生宿舍提质扩容及“校园餐”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他要求各地各校聚焦消防、校舍、食品、校车和交通等重点领域,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前后的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和值班值守。

9月23日周日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39

    江苏省教育厅召开2026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研讨会

    2026年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研讨会9月22日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教育厅部署推动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提质增效。会议指出,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已连续五年平稳下降,当前防控进入提质增效、深度攻坚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校将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家校社协同和专业保障,提升学生视力健康水平。

9月18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26

    走进军营 厚植家国情怀——江苏省暨无锡市青少年学生走进军营活动启动

    江苏省暨无锡市青少年学生走进军营活动于9月15日在江阴启动,师生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并走进军营开展参观学习和现场体验。活动旨在推动国防教育走出课堂、走向实践,引导青少年了解国防、感受军营,增强国防意识、厚植家国情怀。江苏省教育厅将进一步深化军地协同,探索符合青少年成长特点的国防教育实践形式。

9月2日周日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25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第42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庆祝第42个教师节工作,明确9月10日教师节主题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共筑尊师重教风尚”。通知安排暖心慰问、教育家精神宣传、教师发展服务、尊师惠师和“为教师亮灯”等活动,并提出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8月28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71

    江苏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判别与整改参考标准

    江苏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判别与整改参考标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自知、自查、自改”机制。通知提出,学员入学后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并推动教育、科技、文旅、体育、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

    推荐理由:江苏发布校外培训场所消防隐患判别与整改参考标准,细化机构自查、部门联动和应急演练要求,便于各地落实安全监管。

7月9日周一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0

    江苏公布第八期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第八期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及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公告明确,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违规机构将从“白名单”移出并列入“黑名单”。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时,应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询当地“白名单”,避免选择“黑名单”或尚未通过审批的机构。

    推荐理由:江苏公布第八期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明确名单动态管理和家长选择培训机构的依据。

6月9日周六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8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公告,明确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的评议范围,涵盖A类同步练习类和B类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公告同时规定送评主体、编写人员、内容编写、数量规格及印张限制等要求,A类由省级组织评议,B类由市级遴选后省级复核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列入江苏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推荐目录。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教辅材料的评议范围、报送条件和印张限制,出版单位可据此准备送评材料。

5月9日周三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85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在全国率先普及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方案明确,高质量建成60个左右基础教育省级人工智能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15个省级人工智能学院,并推进人工智能课程、师资、算力基础设施和教育治理体系建设。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教师培养和教育治理等方面明确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三年行动目标与实施路径。

5月8日周二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71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明确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25000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须在6月底前完成预申请信息导入,并做好受理准备、信息核对、还款救助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预申请、受理准备和贷后管理要求,相关学生可据此了解办理节点与资助安排。

4月13日周五
  1.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公告67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实施细则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安全生产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中的职责与要求。细则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等,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推荐理由:江苏省教育厅明确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的责任体系、实施要求和监管机制,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培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