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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政策文件·· 2026-03-12精选AI 评分92

重庆市发布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指导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AI 导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中小学每学年春秋假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4—5月和11月进行,每次建议2—3天,具体由各区县自主决定。春秋假可从学校机动周调整安排,学校不得布置书面作业、组织返校即考或违规补课,并应为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无偿托管服务。

推荐理由

重庆明确春秋假由各区县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家长可重点关注假期安排、托管服务和学校不得补课等要求。

来源:重庆市教委·政策文件 · jw.c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