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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公示公告·· 13 小时前AI 评分36

陕西省教育厅公示拟对西安市碑林区、宝鸡市金台区等6个区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

关于拟对西安市碑林区、宝鸡市金台区等6个区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AI 导读

陕西省教育厅拟对西安市碑林区、鄠邑区、周至县和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岐山县等6个区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公示公告 · jyt.shaanxi.gov.cn